《蛋仔派对》作者因被抄袭向腾讯《元梦之星》发起诉讼
栏目:857直播 发布时间:2026-01-21

前言:当一款全民化的派对游戏成为社交爆款,随之而来的不只是热度,还有对“创新边界”的拷问。围绕《蛋仔派对》与腾讯《元梦之星》的相似性争议骤然升级,权利人以“抄袭”为由提起诉讼,这场拉锯将把游戏行业的创作标准、UGC生态与知识产权保护拉到公众视野中央。

法院倾向于

围绕本案的主题非常清晰:在同赛道竞争中,哪些元素属于可自由借鉴的“游戏规则”,哪些又属于受保护的“具体表达”。如果《元梦之星》在核心关卡玩法、美术风格、界面动线与UGC创作工具上与《蛋仔派对》存在可被法庭认定的实质性相似,则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的风险随之放大;反之,若仅在抽象规则层面接近,则通常不被认定为侵权。

三大看点直指裁判要旨:

  • 表达与规则的边界:法院更注重可视化元素与叙事/编排等“具体表达”。例如角色体量比例、撞击反馈、关卡机关组合与节奏编排等,若形成稳定的“整体观感”,则可能被认定为可保护表达,而非可随意拿来用的规则。
  • UGC生态的相似性:若编辑器的模块命名、交互路径、资产分类与产出样式高度趋同,且呈现出一致的创作结果分布,将强化“整体相似”的链条。反之,只要工具思想接近但交互与产出差异明显,则更接近合理竞争。
  • 市场混淆与不正当竞争:除著作权维度外,若证据显示用户对两款派对游戏产生混淆,或存在搭便车攫取已建立的品牌与流量势能的行为,则不正当竞争的论证会更有力。

值得注意的案例参照表明,法院倾向于从“整体观感+关键表达点”的综合评分来衡量相似度,而非逐点拼图式比对。过去同类纠纷中,胜诉方往往能拿出能直观看出相似的界面/角色/关卡编排对照,以及玩家实际混淆、渠道推广用语误导等证据链。基于此,本案的胜负手在于:能否通过专业比对报告、用户证言、版本溯源与A/B实测视频,证明《元梦之星》对《蛋仔派对》的关键表达进行了可识别、可重复的整体性复用

对行业的影响不止于两款产品。首先,派对游戏门槛低、迭代快,若边界模糊将抑制原创投入;其次,UGC资产与工具链的保护将成为新焦点,平台需要以差异化交互与原创素材库降低法律风险;再次,品牌与美术“第一视觉”的独特化(配色、材质、角色拟人化程度)正在变成合规与增长的共同抓手。

对从业者的建议:

  • 设计前置合规:在立项阶段对竞品的美术语言、音视频特征与关键玩法表达做差异化清单,避免“整体观感”趋同。
  • 证据长期化沉淀:版本迭代留痕、UGC产出结构化归档,必要时能反向证明独立创作。
  • 沟通与公关节奏:在诉讼期间保持理性表达,以事实和技术细节回应“抄袭/维权”争议,减少情绪化对立。

围绕《蛋仔派对》《元梦之星》的诉讼走向,取决于双方能否就“具体表达”的原创性与复用程度交出更有说服力的技术对比。无论结果如何,这场争议都在倒逼行业以更高的原创标准构建派对游戏与UGC生态的差异化护城河。